规则说明:
“天天渔”杯·“九鼎”电视坑冠赛
比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解释:
九鼎:古代国家的宝器,象征九州。问鼎同时有角逐等意思,符合钓鱼人不断挑战进取的精神。
浙江电视台教科频道是全国九省电视联合体“九合”组织的发起人。九合与九鼎有相同之处。互相可以借势推进。
2、 宣传语
聚九台之力,汇九州钓友,战群英,扛九鼎。
全国电视坑冠赛开打,嘉兴首站起航。
去赛场,问鼎天下;
带上你的激情
你的战队、你的产品、你的钓技,和激情,这里是你的舞台!
出发吧!报名通道已为你打开…(天天渔APP)
3、 九合组织简介
2011年9月26日,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安徽经视、山东齐鲁、江苏城市、湖南经视、河北农民、江西公共、天津都市、云南都市九个频道在沈阳联合组成了“全国省级强势特色地面频道合作组织”(简称“九合组织”),并召开了“九合组织联合推介会”,意在合作连动,共同开拓区域市场。截止2019年,“九合”电视频道已经扩充至14省。
四、竞赛规程
第一:海选阶段
1、 比赛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7:30点~11:30点
2、 主办单位: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3、 联盟单位: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安徽经视
山东齐鲁
江苏城市
湖南经视
河北农民
江西公共
天津都市
云南都市
4、 冠名单位:
5、 承办单位:天天渔
6、 参保单位: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
7、 比赛地点:浙江嘉兴马家浜钓场1号池
8、 特约媒体支持:
9、 比赛项目:个人手杆4.5米以下(含4.5米)鲫鱼重量赛。
10、 参赛对象:身体健康,年龄18~70周岁。
11、 报名办法:通过天天渔APP报名
12、 比赛办法:
1、2019年7月17日下午投放正宗苏北鲫鱼5000斤,(投放过程由浙江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并监督投放,拍摄视频媒体轮回播放)。
2、比赛时间4小时不间断,按重量录取成绩。
3、运动员抽签决定钓区钓位;由裁判员带领进入钓区,中途不得换位换人。
4、鱼钩选用一至两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线总长不得超过杆长30CM。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法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出以后,运动员应立即收杆停止垂钓。未入鱼护之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上等候裁判员前来记录成绩。
6、赛前运动员不准在赛池内试漂、测水深,赛前统一安排调漂时间5分钟,调漂时段饵料盘上严禁出现任何饵料,鱼护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入水。
7、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不准用手和容器抛投诱饵。
8、比赛中途运动员有急事需离开钓位,必须报告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9、运动员在比赛中严禁使用蚯蚓、红虫等有毒有害鱼生长的饵料。
10、在比赛中运动员严禁在钓位上大声喧哗、吸烟、接打电话,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需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11、执行省钓协淡水放养鱼竞赛规则及省钓协处罚规定。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员的裁定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本次比赛按重量录取前八强进入下一阶段的PK比赛,每位选手所钓鱼获全部回塘,主办方按4元人民币/斤给选手作为奖励,在天天渔APP网上结算。
十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8时。
2、 报名方式:所有运动员在天天渔APP(天天渔二维码)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望运动员谅解)。报名费每人300元人民币。
3、 有条件的俱乐部可以用组队的形式报名,人员不得少于6人,如有组队请提前告知。统一着装、自带好俱乐部队旗或者标识,由浙江电视台免费拍摄短视频在媒体播放并制作海报发给各自俱乐部。
第二:八强PK阶段
八强PK装备:比赛所用装备统一由赛事赞助商提供,(包括衣服、帽子比赛时必须统一穿戴)。
比赛项目:手竿3.6米钓鲫鱼重量赛,赛前投放真宗苏北鲫鱼3000斤(跟海选池同批次投放)。
比赛地点:马家浜钓场PK池(原烧烤园内,鱼塘面积1.3亩,鱼塘长60米,宽16米,水深2米)
比赛用饵:PK赛采用公饵制,由饵料提供方派技术员现场作用饵指导。
比赛办法:八名选手抽签决定组别,分A、B两组进行两轮PK,每轮30分钟,按两轮的总重量排列名次,每组录取两轮总重量前二的选手进入冠亚季军的争夺。
换位办法:AB两组各设1、2、3、4号钓位,1号和3号位互换、2号和4号位互换,第一轮结束后带鱼换位,中途休息五分钟进行下一轮比赛。
冠亚季军PK:AB两组胜出的四名选手抽签进行冠亚季军决赛,分两节每节30分钟比赛(换位方式同上),按四位选手两节的总重量决出冠、亚、季军,份量重者在前,如果重量相同按海选时的重量为副本分,如果再相同抽签决定。
奖励办法:
1、冠军奖现金5000元+定制奖杯+赞助奖品
2、亚军奖现金2000元+定制奖杯+赞助奖品
3、季军奖现金1000元+定制奖杯+赞助奖品
4、第四名奖现金500元+奖状+赞助奖品
5、第五名~第八名奖现金300元+奖状+赞助奖品
十三、比赛终止或延时
由于钓鱼比赛集中在户外进行,受客观天气因素影响较大,如遇到暴雨、狂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出现,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参赛钓手人身安全,赛事组委会有权暂停、终止比赛。
十四、裁判员
从全国选派仲裁委员会、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
统一在天天渔APP网络平台查询。
十六、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系列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主办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参赛运动员赛前办理签到后,统一由赛事组委会提供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个人意外事故险一份。
赛事由浙江电视台进行拍摄直播,比赛期间相关选手及人员接受拍摄和采访,视为同意主办方可以免费使用接受拍摄使用接受拍摄及采访时的肖像及影视资料。
违规处罚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罚减5尾或罚减5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的处罚(出示红牌);
(四)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及其他享受权益(扣除参赛报名费);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四)中鱼后,鱼蹿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六)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七)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八)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九)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一)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二)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鱼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三)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四)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五)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罚减5尾或罚减5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鱼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中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若强行入护:减去所入护鱼的5Kg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俱乐部参赛队员服装、帽子必须统一。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所有比赛资格的处罚,本场所钓渔获不计成绩。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运动员不得使用蚯蚓、红虫、拟饵和有毒有害饵料。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鱼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三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报名费不退,追回所有比赛奖励。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八)违反第四项的相关条例规定,影响恶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