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来到天天渔!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国家级>2019年6月30日“白湖·泊琊杯” 安徽庐江第二届垂钓大奖赛

2019年6月30日“白湖·泊琊杯” 安徽庐江第二届垂钓大奖赛2019-06-11 12:00:00

一、赛事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钓鱼协会

承办单位: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安徽泊琊垂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庐江县农业农村局、庐江县教体局;

支持单位:白湖农场、庐江县文旅局、庐江县融媒体中心、庐江县旅游投资公司、庐江县渔业协会、冶父山镇人民政府、汤池镇人民政府、金牛镇人民政府、万山镇人民政府

特别鸣谢单位: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道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道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和项目

比赛时间:2019年06月30日

比赛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垂钓基地

比赛项目: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四场,每场70分钟,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

三、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四、鱼情说明

一号池,二号池:

      大混养,鲤鱼为主,少量鲫鱼,个体0.8斤-2斤,每个池塘不低于总量18000斤;

三号池,四号池:

      鲫鱼0.4斤--0.8斤,鲤鱼0.5斤--1斤左右,草鱼1斤左右,每个池塘不低于总量16000斤;

五、参赛费用及报名

一、每人赛事服务费600元(组委会负责竞赛日午餐及饮水);

      每人纪念品一份:白湖富硒米礼盒装4盒(市场价200元/盒);

二、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三、参赛人员报名办法:

      1.在报名负责人处完成缴费。

      2.由报名负责人提供网址,报名选手完成注册报名。

四、报名联系人:

       周世龙15710047009

       宋具标13013066388

       李卫卫13135511678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8日,预报名360人。

六、报道与离会

一、报到时间:2019年06月29日     9:00-15:30   

二、报到地点:庐江县白湖垂钓基地  

参加人员于2019年06月29日到安徽省庐江县白湖垂钓基地报到。

三、报到联系人:周世龙(15710047009)

四、离会时间:2019年06月30日。

五、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

七、竞赛办法

一、本场比赛禁用饵料:虫饵、活饵、有毒有害。

二、比赛共分16个赛区,一天4场比赛,每场比赛70分钟,两场小混养赛,两场大混养赛。

三、每人一天四场比赛的成绩分之和为总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单场排名分的优异为第一副本分;如第一副本分相同,则按钓获量总重量为第二副本分;如第二副本分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八、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垂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九、解释权

本站比赛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总奖金额:22.3万元,(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第一名:奖金10万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

第二名:奖金2万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

第三名:奖金1万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

第四名至十名:奖金3000元,证书一份

第十一名至三十名:奖金1500元,证书一份

第三十一至一百名:奖金6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裁判
1、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

2、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及主要裁判由安徽省钓鱼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预定计分区抽签确定钓位区;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领队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5、比赛必须挂漂垂钓,标形不限。

6、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河内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7、比赛用杆,4.5米±0.03,鱼钩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0、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独立垂钓,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1、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2、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13.比赛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的池钓竞赛规则执行。

14、仲裁及申诉

本站比赛将设立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责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