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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江苏泰州2018梦里水乡·美丽春草钓鱼大奖赛2018-04-08 14:22:26


一、主办单位

泰州体育总会

江苏省钓鱼协会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政府

二、承办单位

俞垛镇春草村民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泰州市钓鱼运动协会

江苏金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江苏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南京十八频道、湖南《快乐垂钓》、北京《四海钓鱼》频道、《现代快报》、泰州市电视台、姜堰电视台、泰州市晚报社、《搏鱼天下》电子刊、《乐钓江苏》电子刊、海峡钓鱼网、海峡融媒。

五、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积分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江苏省运动员积分信息卡》方能参赛,未持卡者,可在报到时办卡,每张 100 元(卡费不退)。

六:参赛人员

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70岁

七、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8年4月18日

比赛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春草村,运动员导航设置:泰州市俞垛镇春草桥,即到。

八、比赛项目

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

九、比赛办法

(一)传统钓竿限7.2米以内、台钓竿限4.5米以内,报名时自选钓法。

(二)比赛一天二场,每场150分钟。

(三)除有毒有害物质外,钓饵不限。

(四)有效鱼种:青、草、鲤、鲫、鳊。

十、成绩计算办法

以两场比赛总积分排列名次,总积分相同,按单场分排名;再相同,按总重量排名;再相同,抽签决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第一名:10000元+奖杯

第二名4000元+奖杯

第三名: 2000元+奖杯

第四~第六名:1000元+证书

第七~第十名: 600元+证书

第十—名~第二十名:300+证书

第二十—名~第三十名:200元+证书

运动员每人可得主办方提供的鱼护一只,衣服一件、帽子一顶,参赛时必须统一着装。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联系人

1、省钓协:田静,手机15805157776。微信同号

2、泰州钓协:陈华兰,手机13365208388,微信同号

(二)报名

参赛运动员每人缴纳赛事服务费150元。本场比赛报名人数20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计算人数,额满为止。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截止,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三)竞赛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7日10:00—15:00 运动员到场签到

2、抽签时间: 4月17日4:00

3、开幕式时间:4月17日4:30

4、运动员点录时间:4月18日7:00

5、比赛时间:4月18日7:30--15:00

6、闭幕式:4月18日16:30

7、离  会:4月18日17:00

十三、裁判员

分区裁判长以上人员由江苏省钓鱼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四、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队)对其他运动员(队)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两队)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队)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队)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队)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五、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七、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和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四)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五)运动员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

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六)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

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七)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八)运动员必须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被两次警告者,应给予加罚积分3分。

(一)手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尽量使用无倒刺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三)比运动员必须在规定区域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四)比赛期间不允许用手抛做窝。不按规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或带走。

(三)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 以上内容转自 CAA电子刊 搏鱼天下